Posted on 2011-08-03 21:24
S.l.e!ep.¢% 閱讀(538)
評論(0) 編輯 收藏 引用 所屬分類:
Unix
在模板定義內部指定類型
除了定義數據成員或函數成員之外,類還可以定義類型成員。例如,標準庫的容器類定義了不同的類型,如 size_type,使我們能夠以獨立于機器的方式使用容器。如果要在函數模板內部使用這樣的類型,必須告訴編譯器我們正在使用的名字指的是一個類型。必須顯式地這樣做,因為編譯器(以及程序的讀者)不能通過檢查得知,由類型形參定義的名字何時是一個類型何時是一個值。例如,考慮下面的函數:
???? template <class Parm, class U>
???? Parm fcn(Parm* array, U value)
???? {
???????? Parm::size_type * p; // If Parm::size_type is a type, then a declaration
????????????????????????????? // If Parm::size_type is an object, then multiplication
???? }
我們知道 size_type 必定是綁定到 Parm 的那個類型的成員,但我們不知道 size_type 是一個類型成員的名字還是一個數據成員的名字,默認情況下,編譯器假定這樣的名字指定數據成員,而不是類型。
如果希望編譯器將 size_type 當作類型,則必須顯式告訴編譯器這樣做:
???? template <class Parm, class U>
???? Parm fcn(Parm* array, U value)
???? {
???????? typename Parm::size_type * p; // ok: declares p to be a pointer
???? }
通過在成員名前加上關鍵字 typename 作為前綴,可以告訴編譯器將成員當作類型。通過編寫 typename parm::size_type,指出綁定到 Parm 的類型的 size_type 成員是類型的名字。當然,這一聲明給用實例化 fcn 的類型增加了一個職責:那些類型必須具有名為 size_type 的成員,而且該成員是一個類型。
如果拿不準是否需要以 typename 指明一個名字是一個類型,那么指定它是個好主意。在類型之前指定 typename 沒有害處,因此,即使 typename 是不必要的,也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