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載函數有如下約束
@ 該組重載函數中任何兩個都必須有不同的參量表。
@ 具有相同類型參量表、僅在返回值類型上不同的重載函數會引起錯誤。
@ 成員函數的重載不能僅基于一個說明為靜態的,另一個說明為非靜態的。
@ typedef說明并未定義新的類型,它們僅為已存在的類型引入了一個同義詞。它們不能影響重載機制。
@ 枚舉類型是一些可區分的類型,故可以區分重載函數。
@ 從區分重載函數的意義上說,類型“數組”和“指針”是相同的。對于一維數組來說是正確的。
運算符重載有如下的約束
@ 運算符要遵守它們同內部類型一起使用所指定的優先原則、分組及操作數的個數。
@ 單目運算符說明為成員函數不帶參量;如果說明為全局函數,要帶一個參量。雙目運算符說明為成員函數只帶一個參量;如果說明為全局函數,要帶兩個參量。
@ 所有的重載運算符除了賦值(operator=)外均可被派生類繼承。
@ 重載運算符的成員函數的第一個參量總是激活該運算符的對象的類類型參量(運算符被定義的類,或者定義了運算符的類的派生類)。對于第一個參量也不支持轉換。
具體內容:
單目運算符函數
ret-type operator op()?? ??? ??? ?//成員,使用類型的內部成員
ret-type operator op(arg)?? ??? ?//全局,參數為對其操作的類型的變量
雙目運算符函數
ret-type oprator op(arg)?? ??? ?//arg可以為任意類型的變量
ret-type operator op(arg1, arg2)
?? ??? ?//全局,arg1和arg2是參量。至少其中之一必須是操作類類型。
注意:對于雙目運算符的返回類型沒有限制;然而大多數用戶自定義型雙目運算符返回類類型或類類型的引用。
參考:
C++運算符重載轉換運算符
C++運算符重載賦值運算符
構造函數、析構函數與賦值函數是每個類最基本的函數。每個類只有一個析構函數,但可以有多個構造函數(包含一個拷貝構造函數,其它的稱為普通構造函數)和
多個賦值函數(除了同類的賦值以外,還有其他的賦值方法)。對于任意一個類A,如果不想編寫上述函數,C++編譯器將自動為A產生四個缺省的函數,如
A(void);???????????????????
// 缺省的無參數構造函數
A(const A &a);????????????? // 缺省的拷貝構造函數
~A(void);?????????????????? // 缺省的析構函數
A & operate =(const A &a);? // 缺省的賦值函數
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內容:
@ 構造函數與析構函數的另一個特別之處是沒有返回值類型
@ 構造從類層次的最頂層的基類開始,在每一層中,首先調用基類的構造函數,然后調用成員對象的構造函數。析構則嚴格按照與構造相反的次序執行,在析構的時候,最低層的派生類的析構函數最開始被調用,然后調用每個基類的析構函數。
@ “缺省的拷貝構造函數”和“缺省的賦值函數”均采用“位拷貝”而非“值拷貝”的方式來實現,倘若類中含有指針變量,這兩個函數注定將出錯
下面通過例子進一步說明,
1.構造函數的初始化表
設存在兩個類:
class?A
{
????…
????A(void);????????????????//?無參數構造函數
????A(const?A?&other);??????//?拷貝構造函數
????A?&?operate?=(?const?A?&other);??//?賦值函數
????virtual?~A(void);????????//析構函數
};
class?B
{
public:
????B(const?A?&a);????//?B的構造函數
private:???
????A??m_a;????????????//?成員對象
};
下面面是B的構造函數的2個實現,其中第一個的類B的構造函數在其初始化表里調用了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從而將成員對象m_a初始化;而第二個的B的構造
函數在函數體內用賦值的方式將成員對象m_a初始化。我們看到的只是一條賦值語句,但實際上B的構造函數干了兩件事:先暗地里創建m_a對象(調用了A的
無參數構造函數),再調用類A的賦值函數,將參數a賦給m_a。
B::B(const?A?&a)
?:?m_a(a)
{
???…
}
B::B(const?A?&a)
{
????m_a?=?a;
????…
}
2.拷貝函數和構造函數的區別
拷貝構造函數是在對象被創建時調用的,而賦值函數只能被已經存在了的對象調用。
String? a(“hello”);
String? b(“world”);
String? c = a;? // 調用了拷貝構造函數,最好寫成 c(a);
c = b; ?? ??? ??? ?// 調用了賦值函數
本例中第三個語句的風格較差,宜改寫成String c(a) 以區別于第四個語句。
如果我們實在不想編寫拷貝構造函數和賦值函數,又不允許別人使用編譯器生成的缺省函數,可以將拷貝構造函數和賦值函數聲明為私有函數,不用編寫代碼。
3.析構函數與虛析構函數
基類的構造函數、析構函數、賦值函數都不能被派生類繼承。如果類之間存在繼承關系,在編寫上述基本函數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派生類的構造函數應在其初始化表里調用基類的構造函數
@ 基類與派生類的析構函數應該為虛(即加virtual關鍵字)
#include?<iostream>
class?Base
{
public:
????virtual?~Base()?{?cout<<?"~Base"?<<?endl?;?}
};
class?Derived?:?public?Base
{
public:
????virtual?~Derived()?{?cout<<?"~Derived"?<<?endl?;?}
};
void?main(void)
{
????Base?*?pB?=?new?Derived;??//?upcast
???delete?pB;
}
輸出結果為:
?????? ~Derived
?????? ~Base
如果析構函數不為虛,那么輸出結果為
?????? ~Base
進一步參考:
C++/CLI思辨錄之拷貝構造函數C++類對象的復制-拷貝構造函數類的構造函數、析構函數與賦值函數
析構函數的工作方式是:最底層的派生類(most derived
class)的析構函數最先被調用,然后調用每一個基類的析構函數。
因為在C++中,當一個派生類對象通過使用一個基類指針刪除,而這個基類有一個非虛的析構函數,則結果是未定義的。運行時比較有代表性的后果是對象的派生部分不會被
銷毀。然而,基類部分很可能已被銷毀,這就導致了一個古怪的“部分析構”對象,這是一個泄漏資源。
排除這個問題非常簡單:給基類一個虛析構函數。于是,刪除一個派生類對象的時候就有了你所期望的正確行為。將銷毀整個對象,包括全部的派生類部分。
但是,一般如果不做基類的類的析構函數一般不聲明為虛函數,因為虛函數的實現要求對象攜帶額外的信息,這些信息用于在運行時確定該對象應該調用哪一個虛函
數。典型情況下,這一信息具有一種被稱為 vptr(virtual table pointer,虛函數表指針)的指針的形式。vptr
指向一個被稱為 vtbl(virtual table,虛函數表)的函數指針數組,每一個包含虛函數的類都關聯到
vtbl。當一個對象調用了虛函數,實際的被調用函數通過下面的步驟確定:找到對象的 vptr 指向的 vtbl,然后在 vtbl
中尋找合適的函數指針。這樣子會使類所占用的內存增加。
“指針函數”指返回類型是指針的函數,如
返回類型標識符 *返回名稱(形式參數表)
{ 函數體 }
“函數指針”是指向函數的指針變量,“函數指針”本身首先應是指針變量,只不過該指針變量指向函數。這正如用指針變量可指向整型變量、字符
型、數組一樣,這里是指向函數,C在編譯時,每一個函數都有一個入口地址,該入口地址就是函數指針所指向的地址。有了指向函數的指針變量后,可
用該指針變量調用函數,就如同用指針變量可引用其他類型變量一樣,在這些概念上一致的。
1.定義函數指針類型:
typedef int (*fun_ptr_t)(int,int);
2.申明變量,賦值:
fun_ptr_t pfunc=fun_definition_name;
3.調用函數
(*pfunc)(int,int);
參考例子:
C/C++中函數指針的含義